北京一男子离婚时将七套房产赠与女儿,仅保留使用权。再婚生子后,他以月入两千难以养家为由,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。可前妻却说:房屋产权虽然是女儿的,但是给了他3套房屋使用,3套房屋的租金,养他足够了,养媳妇孩子是他的义务,和我女儿没关系。结果让男子后悔莫及。故事要从2018年说起,北京的王先生和结婚多年的妻子离了婚,在那个时候王先生和自己前妻经济状况十分优渥,而且两人虽离婚了但是还有感情,王先生也担心女儿的生活会因为两人离婚而发生变化。于是王先生和前妻商量将两人奋斗多年买下的7套房产过户给两人的女儿。过户给女儿之后,两人各有3套房子的处置权,然后前妻和女儿住其中一套,听到这个做法的前妻没有任何异议,因为这确实是减少离婚对女儿生活冲击的最好办法。但是没过多久,王先生就开始后悔现在自己的做法了。离婚不久之后,王先生很快就遇到了自己的第二春.很快王先生就再次结婚,和现任妻子又生育了一个孩子。随着这个孩子的长大,王先生发现自己的生活开始变得窘迫,别无他法王先生又找了一个保安的工作,但是保安的工作一个月只有2000余元的工资,仍然不能很好的缓解王先生身上的经济压力。这个时候王先生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大女儿,王先生找到已经成年的大女儿,他向大女儿哭诉,自己现在收入非常微薄,身体情况也不是很好,每个月光买药就需要很多钱,希望女儿要么能将房子还给自己,要么就每个月给他5000元人民币作为对自己的赡养费。听见前面的话,大女儿还有些心疼自己的爸爸,但是一听要每个月支付5000元,前妻也坐不住了,两人表示王先生三套房子的租金再加上他自己的工资,自己生活绝对绰绰有余。但是王先生不能找大女儿要钱,去养现任妻子和新生的年幼小孩。王先生前前后后找了前妻和大女儿很多次,但是两人都拒绝还房子,也拒绝支付5000元赡养费,表示就算给也绝不是现在给,等到以后王先生动不了的时候,他们不会坐视不管的。王先生眼看要不来钱,直接将大女儿告上了法庭,自此父女二人围绕这7套房产这笔赡养费展开了诉讼拉锯战。这件事情发到网上之后,引发了广大网友激烈的讨论。有的网友表示,北京三套房的房租,够不上一家的花销?而且这些租金不够花销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王先生心里一点数都没有,还组建新家庭,还再生一个小孩。这伸手要钱的举动不就是想让大女儿养小儿子。王先生的闹剧,说到底就是王先生就是想将自己抚养孩子的义务转交出去,但是既然是自己做出的选择,那就要自己承担。那么对于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?